怎麼用
填公司、員工、薪資期間與發薪日,再填議定工資總額、應發與應扣項目。各列可改名、加備註、增刪;核對三個合計與預覽後,再下載 CSV 或列印。範例是虛構資料,金額不是法定標準。
薪資單每一塊是什麼
基本資料辨識這張單的公司、員工與期間;議定工資總額另填。應發區列本次給付項目,應扣區列扣除項目。應發合計減應扣合計就是實發金額;雇主負擔區只列示,不會扣員工薪水。
預設列參考勞動部「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參考例一、二的欄位名稱,並另列所得稅扣繳與其他。官方原句:「本參考例之內容均可依實際情形,自行增刪。」
法律要求雇主提供什麼
依 2026 年 10 月查到的規定,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本頁僅供參考,不能代替個案的法律判斷。
《勞動基準法》第 23 條第 1 項:「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同條第 2 項:「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14-1 條第 1 項:「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應包括下列事項:」
- 一、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總額。 → 議定工資總額(另填,不直接當作應發合計)
- 二、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 → 應發項目的名稱、金額與計算方式備註
- 三、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之金額。 → 應扣項目的名稱、金額與計算方式備註
- 四、實際發給之金額。 → 實發金額
同條第 2 項:「雇主提供之前項明細,得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得列印之資料為之。」
薪資單與勞務報酬單差在哪
本頁給受僱員工使用;不是受僱員工、接案領報酬的人,請看勞務報酬單。
限制與相關工具
一次一張薪資單,要做整間公司的薪資總表請用試算表。這裡不判斷哪些津貼算工資、不計算任何費率,也不替你確認扣款是否合法。備註請自行補齊各項目的計算方式;這張單不等於完整工資清冊。
可搭配勞健保自付額、加班費、最低工資、特休與在職證明工具,核對後再把金額填回來。
這個工具只幫你排版與加總,金額請自己核對。勞健保、勞退、所得稅的金額請依主管機關規定計算;工資給付有爭議時,請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
常見問題
能自動算勞健保或所得稅嗎?
不能。本頁只排版與加總,勞健保、勞退與所得稅金額都要自行填寫。
可以做全公司的薪資總表嗎?
本頁一次一張員工薪資單。整間公司的薪資總表請用試算表。
重新整理後還會保留資料嗎?
不會。本頁不會把你填的資料存下來,重新整理就清空;CSV 與列印檔請自行保管。
雇主負擔會從員工實發金額扣掉嗎?
不會。雇主負擔區只列示,不計入應扣合計或實發金額。
薪資單只能用紙本嗎?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14-1 條第 2 項:「雇主提供之前項明細,得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得列印之資料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