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用
知道全年課稅所得額就直接填入;還在整理帳目時,可用收入、成本、費用、其他損益先做簡估。按下計算後,查看適用區段與逐步算式。附加項目一次選一種,不與全年稅額加總。
營所稅稅率與算法
所得稅法第 5 條:全年課稅所得額在 120,000 元以下免徵;超過時,就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 20%,但應納稅額不得超過所得超過 120,000 元部分的半數。109 年度起適用此規定。
所得 ≤ 120,000 元:稅額=0。
所得 > 120,000 元:稅額=min(所得 × 20%,(所得 − 120,000)× 50%)。
依條文推算,兩種算法在課稅所得額 200,000 元相交:兩者都是 40,000 元。超過 120,000 元至 200,000 元適用半數上限;超過 200,000 元採全部所得的 20%。
金額顯示採無條件捨去元以下尾數;這是本頁的試算方式,不代表法定的進位規則。有效稅率=顯示的應納稅額 ÷ 課稅所得額,顯示至小數點後兩位;所得為零或負數時顯示 0%。
申報與繳納時間
結算申報:第 71 條規定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申報上一年度所得並自行繳納;全年應納稅額還需減去暫繳等項目,本頁未計算實際補繳金額。
暫繳:第 67 條規定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原則上按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的 1/2 繳納並申報。符合條件的公司可採前半年所得試算,本頁不做此算法。
115 年度免暫繳情形包括獨資、合夥及經核定的小規模營利事業、上年度無應納稅額或本年度新開業者等;按 114 年度結算應納稅額的一半計算,暫繳稅額在 2,000 元以下者也免暫繳。此處依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聞稿,仍需核對完整資格。
未分配盈餘:第 66 條之 9 規定自 107 年度起加徵 5%;第 102 條之 2 規定於該所得年度結算申報的次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申報並自行繳納,未分配盈餘為零或負數仍應申報。
常見名詞
- 課稅所得額:本頁套用第 5 條的金額。簡估模式只是加減結果,不能直接當成申報核定的所得。
- 暫繳:第 67 條的預先繳納項目;結算時依第 71 條從全年應納稅額減去暫繳等項目。
- 未分配盈餘:第 66 條之 9 第 2 項以本期稅後淨利等,減去彌補虧損、已分配股利、法定盈餘公積等計算。本頁須自行填入已確認的未分配盈餘。
小規模、獨資合夥與擴大書審
第 71 條第 2 項:獨資、合夥組織應辦結算申報,但不須計算繳納結算稅額,所得併入資本主或合夥人的綜所稅營利所得;其中屬小規模營利事業者免辦結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所得並歸併。這項免申報規定不適用公司組織。
113 年度擴大書面審核要點是讓符合收入範圍、書表齊全、依法調整的純益率達標且期限內繳清稅款等條件的案件,採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依行業不同。本頁僅介紹已查到的 113 年度規定,不提供書審試算與行業純益率表;新年度以國稅局公告為準。
限制與相關工具
這是估算工具,不是申報軟體。不處理帳外調整、虧損扣抵、投資抵減、各項免稅與特殊組織稅率。營業期間不滿一年的,所得稅法第 40 條另有規定:要按營業期間的比例換算成全年所得額來算稅,再按原比例換算回來(不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本頁不提供這項換算,請勿將未滿一年的所得直接套進本頁的全年試算。
個人所得請看綜合所得稅試算或綜合所得稅級距表;營業稅金額互換請看含稅未稅計算機;其他計算可用毛利率計算與股利所得稅試算。
常見問題
營所稅稅率多少?
依所得稅法第 5 條,現行稅率是 20%。全年課稅所得額在 12 萬元以下免徵;超過時,稅額不得超過「所得超過 12 萬元部分」的一半。
賺多少要繳營所稅?
第 5 條看的是全年課稅所得額,不是營業收入。課稅所得額在 12 萬元以下免徵;超過時,比較全部所得的 20% 與超過 12 萬元部分的一半,取較小值。
什麼時候申報?
第 71 條規定,結算申報為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申報上一年度所得並自行繳納。第 67 條的暫繳期間為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暫繳怎麼算?
第 67 條的一般算法是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的一半。免暫繳資格與符合條件的前半年所得試算另有規定,本頁只算一般比例。
資料來源
查證資料日期:2026 年 10 月。以下列出本頁使用的官方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