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中獎扣多少稅
每張獎額超過 5,000 元,按全額扣繳 20% 所得稅;不超過 5,000 元,居住者免予扣繳,非居住者依規定得免予扣繳,本頁以 0 元計。分離課稅,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未設定領獎帳戶時,五獎 1,000 元以上各獎、雲端發票專屬獎 500 元(含)以上計算 0.4% 印花稅;已設定領獎帳戶者免繳。六獎 200 元不計印花稅。
本頁計算方式:所得稅與印花稅均四捨五入到元,每張分別計算後加總。本頁假設:自訂每張獎額達 1,000 元照五獎以上處理,未達 1,000 元不計印花稅。
下表為每張、未設定領獎帳戶的試算;此表的居住者與非居住者所得稅試算金額相同,小額免扣繳文字依身分區分。
| 獎別/獎額(元) | 所得稅(元) | 印花稅(未設帳戶,元) | 實拿(元) |
|---|---|---|---|
| 特別獎/10,000,000 | 2,000,000 | 40,000 | 7,960,000 |
| 特獎/2,000,000 | 400,000 | 8,000 | 1,592,000 |
| 頭獎/200,000 | 40,000 | 800 | 159,200 |
| 二獎/40,000 | 8,000 | 160 | 31,840 |
| 三獎/10,000 | 2,000 | 40 | 7,960 |
| 四獎/4,000 | 0 | 16 | 3,984 |
| 五獎/1,000 | 0 | 4 | 996 |
| 六獎/200 | 0 | 0 | 200 |
| 雲端百萬元獎/1,000,000 | 200,000 | 4,000 | 796,000 |
| 雲端千元獎/2,000 | 0 | 8 | 1,992 |
| 雲端八百元獎/800 | 0 | 3 | 797 |
| 雲端五百元獎/500 | 0 | 2 | 498 |
尾牙、抽獎中獎怎麼扣稅
境內居住之個人的其他機會中獎,按全額 10% 計算扣繳。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獎額不超過 20,000 元)免予扣繳,但仍是第八類所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免扣繳不等於免稅。判斷小額免扣繳後,金額才四捨五入到元。
非境內居住之個人按全額 20% 扣繳,不套用第 13 條境內居住之個人的小額免扣繳。扣繳稅款在申報時如何處理,本頁不展開,請看扣繳憑單與綜合所得稅。
條文原文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
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及各種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皆屬之:一、參加競技、競賽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准予減除。二、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准予減除。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
七、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但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免予扣繳。每聯(組、注)獎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3 條
七、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但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得免予扣繳。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13 條第一項首句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印花稅法第 7 條第二款
二、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招標人收受押標金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財政部統一發票領獎注意事項(115 年 7~8 月期)
4.中三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
財政部 115 年 7~8 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與領獎注意事項
領獎期限
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 8 條,中獎人應於開獎日之次月 6 日起 3 個月內領獎。
相關工具
常見問題
發票中 1,000 元要扣稅嗎?
不扣所得稅;未設定領獎帳戶時,0.4% 印花稅為 4 元。
發票中 1 萬元實拿多少?
已設定領獎帳戶,實拿 8,000 元;未設定則實拿 7,960 元。
尾牙抽到 3 萬元會被扣多少?
境內居住之個人按 10% 預扣,扣繳 3,000 元。
尾牙中 1 萬元沒被扣稅,要報稅嗎?
要。免扣繳不等於免稅,仍是第八類所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發票獎金要併入綜所稅嗎?
不用,分離課稅,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樂透呢?
本頁不涵蓋公益彩券,彩券中獎扣稅請看發行機構與財政部公告。
獎品不是現金怎麼算?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包含「獎金或給與」。本頁不計算獎品價值,獎品怎麼計價以扣繳單位與稽徵機關說明為準。
資料來源
本頁資料查核日期:2026 年 10 月。本頁只依法規條文做試算與整理,不提供個案稅務意見;實際稅額與能否適用,以財政部公告與稽徵機關核定為準,請依個人情況確認,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