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試算(115 年/2026 年適用)

今年想把錢或房子給家人,先算一下會不會超過免稅額、超過要繳多少。爸爸、媽媽可以分開填,子女結婚的贈與、送房子時的土增稅和契稅也能一起算。

全部在你的瀏覽器裡計算。你填的金額不會傳到任何地方。

1誰送、送了多少

贈與人一(例如爸爸)

同一年送給所有人的現金、股票、房地加總。房地用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送給配偶的、幫子女付的學費生活費不用算。

子女結婚時送的(選填)

結婚登記前後 6 個月內你送給結婚子女的財物,每位子女一欄,100 萬元以內不計入。

送房地、受贈人承擔貸款、今年已繳過稅
這兩種稅是誰出錢

例如子女接手這間房子剩下的房貸,而且之後真的由子女自己繳。

今年之前已經申報過贈與的話,上面的金額請填「今年全部」,這裡填之前繳過的稅。

贈與稅的算法

贈與稅是「送的人」要繳的稅,以一整年為單位結算。算法分三步:

  1. 加總今年送出的財產:同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個曆年(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送給所有人的財產合計。
  2. 扣掉不用算的和可以扣的:子女結婚時每位 100 萬以內的贈與不算;受贈人自己繳的土地增值稅、契稅,以及受贈人承擔的負擔(例如接手的房貸)可以扣掉。
  3. 減免稅額、套稅率:再減 244 萬元免稅額,剩下的「課稅贈與淨額」分 10%、15%、20% 三級累進課稅。

115 年(2026 年)稅率表

課稅贈與淨額稅率速算
2,811 萬元以下10%淨額 × 10%
超過 2,811 萬~5,621 萬元15%淨額 × 15% − 140 萬 5,500
超過 5,621 萬元20%淨額 × 20% − 421 萬 6,000

贈與稅的級距大約只有遺產稅的一半,同樣金額送得太集中,很容易被推到 15% 以上。

四種常見安排,各要繳多少

一、爸爸一次給兒子 500 萬現金

(500 萬 − 244 萬) × 10% = 25 萬 6,000 元

二、同樣 976 萬,一個人送和兩個人送

全部由爸爸送:(976 萬 − 244 萬) × 10% = 73 萬 2,000 元。

爸爸、媽媽各送 488 萬:每人 (488 萬 − 244 萬) × 10% = 24 萬 4,000 元,兩人合計 48 萬 8,000 元,少了 24 萬 4,000 元,差的正好是多用一份免稅額。前提是錢真的是媽媽自己的,不是爸爸先轉給媽媽再轉出去。

三、女兒結婚,爸爸送 150 萬,另外今年還給了 300 萬

結婚的 150 萬裡,100 萬不計入,多出的 50 萬要算。計入贈與總額 300 萬+50 萬 = 350 萬。

(350 萬 − 244 萬) × 10% = 10 萬 6,000 元

四、媽媽把 1,200 萬的房子過戶給兒子,兒子承接 400 萬房貸

土地增值稅加契稅 80 萬由兒子自己繳。可以扣的有房貸 400 萬和兩稅 80 萬。

(1,200 萬 − 400 萬 − 80 萬 − 244 萬) × 10% = 47 萬 6,000 元

如果那 80 萬改由媽媽出錢代繳,就要先加回 80 萬,贈與稅變成 55 萬 6,000 元。

常見誤解

常見問題

244 萬免稅額是每個小孩各一份嗎?

不是。免稅額是跟著「送的人」走,每位贈與人每一年合計 244 萬元,不管送給幾個人都共用這一份。爸爸今年分別給三個孩子各 100 萬,合計 300 萬,超過的 56 萬就要課稅。反過來,爸爸、媽媽是兩個贈與人,各有自己的 244 萬。

夫妻之間互相贈與要繳稅嗎?

不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6 款,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不過,先把錢轉給配偶、再由配偶轉給子女,國稅局若認定其實是你送給子女,仍會算在你頭上;而且過世前 2 年內給配偶的財產,還會被併回遺產。

子女結婚,父母可以多送多少?

父母在子女婚嫁時送的財物,每位父母對每位子女在 100 萬元以內不計入贈與總額(第 20 條第 1 項第 7 款)。國稅局實務上以結婚登記日前後 6 個月認定為「婚嫁時」,申報時要附結婚登記資料和匯款紀錄。所以子女結婚那一年,爸爸、媽媽各自可以送 244 萬+100 萬=344 萬元,兩人合計 688 萬元,都不用繳贈與稅。

一年內分好幾次送,怎麼算?

同一位贈與人同一年內的贈與要合併計算。每次送出累計超過 244 萬元時,要在 30 天內申報;後面那次申報時,把今年前幾次的贈與一起算出全年稅額,再減掉前幾次已經繳過的稅(第 19 條第 2 項、第 24 條、第 25 條)。本工具的「今年前幾次已繳的贈與稅」就是用在這裡。

送房子給子女,土地增值稅、契稅由誰繳比較省?

這兩種稅本來就該由受贈人繳。受贈人自己繳,這筆稅可以從贈與總額扣掉;如果是爸媽出錢代繳,國稅局會把代繳的稅款也當成一筆贈與,先加進贈與總額再扣除,等於沒有扣到,贈與稅會比較多。財政部舉的例子:送 1,200 萬的房地、土增稅加契稅 100 萬由爸爸代繳,贈與稅是 95.6 萬元;若由子女自己繳,只要 85.6 萬元。

父母幫子女繳學費、生活費,要報贈與嗎?

不用。扶養義務人替受扶養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醫藥費,不計入贈與總額(第 20 條第 1 項第 4 款)。但金額要符合一般生活需要,名目是學費、實際上是買房頭期款,就不算在內。

資料來源

數字適用年度:115 年(2026 年)1 月 1 日以後的贈與。依據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台財稅字第11404671540號公告;114 年(2025 年)的贈與,各項金額相同。婚嫁贈與 100 萬元是法律直接規定的金額,不隨物價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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