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所得怎麼算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五類第 1 款:
「一、財產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之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或權利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也就是:租賃所得=全年租賃收入-必要損耗及費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必要損耗和費用指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財產保險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出租支付的利息等;無法舉證時,適用財政部核定的費用標準,直接減除租金收入 43%。土地出租只能減當年度地價稅。
43% 與列舉的金額擇高適用。本頁的「一般出租」:全年租金收入+押金設算收入,減去 43%(或你自填的列舉金額),最低算到 0。
押金為什麼要算收入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五類第 3 款:
「三、財產出租,收有押金或任何款項類似押金者,或以財產出典而取得典價者,均應就各該款項按當地銀行業通行之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租賃收入。」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押金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租賃收入,114 年度以年息 1.725% 計算;這筆押金設算收入也可以減掉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年中才出租或押金收取期間不足一年時,本頁按出租月數除以 12 的比例計算,這是本頁的做法,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例如每月租金 20,000 元、出租 12 個月、押金 40,000 元:租金收入 240,000 元,押金設算收入 40,000 × 1.725% = 690 元,合計 240,690 元,減 43% 後租賃所得約 137,193 元。
三種減免差在哪
公益出租人(住宅法第 15 條)
「公益出租人將住宅出租予依本法規定接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於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免納綜合所得稅。但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條文只規定免稅額度,超過 15,000 元的部分,本頁依一般規定未舉證減除 43% 計算。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住宅法第 23 條第 2 項)
「一、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免納綜合所得稅。但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二、住宅出租期間之租金所得,其必要損耗及費用之減除,住宅所有權人未能提具確實證據者,依應課稅租金收入之百分之六十計算。」
租賃專法包租代管(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17 條)
「一、出租期間每屋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新臺幣六千元部分,免納綜合所得稅。二、出租期間每屋每月租金收入超過新臺幣六千元部分,其租金所得必要損耗及費用之減除,住宅所有權人未能提具確實證據者,依下列方式認列:(一)每屋每月租金收入超過新臺幣六千元至二萬元部分,依該部分租金收入百分之五十三計算。(二)每屋每月租金收入超過新臺幣二萬元部分,依該部分租金收入按所得稅法相關法令規定之減除標準計算。」
條文前段的適用對象是:個人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委託代管業或出租予包租業轉租,契約約定供居住使用一年以上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的舉例:月租 30,000 元、出租 6 個月、未舉證,(30,000-20,000)×(1-43%)×6+(20,000-6,000)×(1-53%)×6=73,680 元;本頁用同一組數字會算出相同結果。
申報代號
依內政部新聞稿,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申報代號是「包租」51R、「代管」74S;公益出租人的代號是 74G,享有相同的所得免稅額度。
怎麼確認自己是不是公益出租人
可以到內政部新聞稿提到的公益出租人查詢網確認。
實施年限
住宅法第 15 條、第 23 條與租賃條例第 17 條的減免規定,條文都寫實施年限為五年,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本頁不列屆期日期;是否仍在適用期間、是否符合資格,以國稅局與主管機關認定為準。
相關工具
粗估增加稅額用的邊際稅率,可參考稅率級距;整體稅額可用綜所稅試算。房客若要申請租金補貼,見租金補貼;簽約前可用租約檢核;房東另有房屋稅。房客若為公司等扣繳單位,租金可能涉及補充保費,可用補充保費試算。
常見問題
房東出租房子一定要報稅嗎?租金收入怎麼算所得?
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五類第 1 款,財產租賃所得是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房屋租金收入屬於這一類所得;實際申報與核定以國稅局為準。
43% 必要費用是什麼?什麼時候該用列舉?
必要損耗和費用指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財產保險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出租支付的利息等。無法舉證時,可適用財政部核定的費用標準,直接減除租金收入 43%。財政部稅務小常識的說法是 43% 或列舉擇高適用,所以實際列舉金額高於 43% 時,可以用列舉的金額;列舉要依實際憑證。
收了押金也要報稅嗎?怎麼算?
要。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五類第 3 款規定,財產出租收有押金或類似押金的款項,應按當地銀行業通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租賃收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押金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114 年度以年息 1.725% 計算,其他年度利率以財政部公布為準。這筆設算收入也可以減掉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
公益出租人可以免稅多少?超過的部分怎麼算?
住宅法第 15 條規定,公益出租人將住宅出租給接受租金補貼的房客,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免納綜合所得稅,但每屋每月免稅額度不得超過 15,000 元。條文只規定免稅額度,本頁把超過的部分依一般規定未舉證減除 43% 計算,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和租賃專法包租代管有什麼不同?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依住宅法第 23 條:每屋每月租金收入 15,000 元以下免稅,超過部分未舉證時,依應課稅租金收入的 60% 計算必要費用。租賃專法包租代管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17 條:每屋每月 6,000 元以下免稅,超過 6,000 元至 20,000 元的部分按 53% 計算費用,超過 20,000 元的部分依一般規定的標準計算。兩者都要符合法條規定的資格與契約條件。
申報時代號 51R、74S、74G 是什麼?
依內政部新聞稿,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申報代號是「包租」51R、「代管」74S;公益出租人的代號是 74G,享有相同的所得免稅額度。
這些減免有年限嗎?
公益出租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與租賃專法包租代管的減免規定,條文都寫實施年限為五年,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本頁不列屆期日期,是否仍在適用期間、是否符合資格,以國稅局與主管機關認定為準。
資料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所得稅法第 14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17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住宅法第 15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住宅法第 23 條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房屋租賃所得的計算(更新日期 115-04-10)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押金租賃收入(更新日期 115-04-10)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小常識「房子出租」(更新日期 114-08-11)
- 內政部:新聞稿(114-05-13)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租賃條例第 17 條舉例(2020-03-11)
本頁資料查核日期:2026 年 10 月。本頁是依法條整理的試算,不是個案稅務或法律意見;請依個人情況確認,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實際應納稅額與減免資格以國稅局與主管機關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