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用
- 先選你領到的是六種所得中的哪一種,再選你的健保身分。多數上班族選「一般」就對了。
- 填這次領到的金額。算高額獎金時,還要填當月投保金額,以及今年這次之前已經領過的獎金累計。
- 按「試算補充保費」,會看到應扣金額、計費基礎和算式;如果不用扣,也會說明是因為身分免扣,還是金額沒達門檻。
六項所得的扣費規則與公式
| 項目 | 什麼時候開始扣 | 計費基礎與上限 |
|---|---|---|
| 高額獎金 | 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獎金,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 4」 | 只算超過的部分,不用達 2 萬元;每次的計費基礎最多以 1,000 萬元計算 |
| 兼職薪資 | 非投保單位給付,單次達基本工資(115 年 29,500 元) | 整筆給付金額;上限 1,000 萬元 |
| 執行業務收入 |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 | 整筆給付,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上限 1,000 萬元 |
| 股利所得 |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 | 現金股利+股票股利(依面額,多數為 10 元),同一基準日算一次;上限 1,000 萬元 |
| 利息所得 |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 | 整筆利息;上限 1,000 萬元 |
| 租金收入 |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 | 整筆租金,未扣除損耗與費用,出租人為自然人;上限 1,000 萬元 |
高額獎金的計費基礎,依健保署《補充保險費及施行細則概要說明》(101 年版)Q2/A2:先算「費基參考值 = 當年度累計獎金 - 投保金額 × 4」,本次獎金與參考值取小的那個當計費基礎,單次計費基礎超過 1,000 萬元以 1,000 萬元計算。例如投保金額 4 萬元、本次領 1,016 萬元,參考值 1,000 萬元,計費基礎 1,000 萬元,扣 211,000 元。
共同公式:補充保費 = 計費基礎 × 2.11%,金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52 條)。
每一項的範例
- 高額獎金:投保金額 40,000 元,今年已領獎金 15 萬元,這次再領 5 萬元。累計 20 萬元,超過 4 倍(16 萬元)的 4 萬元要扣:40,000 × 2.11% = 844 元。如果之後又領 3 萬元,累計已超過門檻,這 3 萬元整筆都要扣,30,000 × 2.11% = 633 元。
- 兼職薪資:在非投保公司兼差,單次領 50,000 元,達到 29,500 元的門檻,扣 50,000 × 2.11% = 1,055 元;如果單次只領 29,499 元,不用扣。
- 執行業務收入:一次領到稿費 25,000 元,達 2 萬元,扣 25,000 × 2.11% = 528 元(527.5 四捨五入)。
- 股利:現金股利 30,000 元,另配 1,000 股股票股利(面額 10 元,10,000 元),合計 40,000 元,扣 844 元,從現金股利中一併扣。
- 利息:單次領到利息 100,000 元,扣 2,110 元;單次 19,999 元,不用扣。
- 租金:一次收到租金 1,200 萬元,超過 1,000 萬元的部分不計,只以 1,000 萬元計,扣 211,000 元。
官方範例對照
本頁的計算邏輯用下面兩個有出處的案例核對,結果都一致:
- 投保單位補充保費(健保署《補充保費小學堂—投保單位篇》):113 年 2 月支付薪資所得總額 100 萬元,受僱員工投保金額總額 90 萬元,(100 萬 - 90 萬)× 2.11% = 2,110 元。
- 高額獎金(衛生福利部訴願審議案例,費率當時為 1.91%):投保金額 30,300 元,當年度薪資所得總額 1,801,664 元,扣掉 18 倍投保金額後,(1,801,664 - 30,300 × 18)× 1.91% = 23,995 元。要在本頁重現:「調整參數」的費率填 1.91;投保金額填 30,300、今年之前已領獎金留空、本次獎金填 1,377,464(= 1,801,664 - 30,300 × 14,即先扣掉案例中的 12 個月投保薪資與 2 個月補助或實物給付),算出 23,995 元。
其餘案例由法規條文逐項推算,並在開發時用 40 多組測試案例(涵蓋各門檻的前後一元、上限、各種免扣身分、累計獎金跨越門檻)核對程式結果。
哪些人可以免扣
- 第 5 類被保險人(低收入戶):六項所得都免扣。
- 沒有投保資格或喪失投保資格者:六項所得都免扣。
- 第 2 類被保險人(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工會會員、外僱船員):薪資所得免扣(但股利、利息等仍會扣)。
- 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的人: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其執行業務收入免扣。
- 中低收入戶成員、中低收入老人、接受生活扶助的弱勢兒童與少年、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特殊境遇家庭受扶助者、符合經濟困難者: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29,500 元)免扣。
- 雇主或自營業主:已經計入投保金額計算的股利所得免扣。
要免扣,通常要在領錢之前,主動把身分告知給付單位,或提出社政機關或健保署核發的證明文件。領完才說,單位已經扣了,就只能走退費流程。
雇主補充保費另計
員工被扣的補充保費,和公司另外要繳的補充保費是兩件事。公司每月支付給員工的薪資所得總額(所得格式代號 50、79A、79B,含免稅所得、兼職人員與負責人),超過全體員工當月投保金額總額的差額,乘以 2.11%,由公司自己負擔,每月跟一般保險費一起繳納。本頁上方的第二個計算器就是這個公式。
常見問題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什麼?現在費率是多少?
補充保費是健保在一般保險費之外,另外對特定所得與收入收的費用。個人有六項會被扣:高額獎金、兼職薪資、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由給付你錢的單位在給付時直接扣掉,再繳給健保署。費率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是 2.11%,健保署 115 年 1 月 5 日版的補充保險費簡介仍是這個數字。本頁預設也用 2.11%,你可以在「調整參數」改,但實際費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領到多少錢才會被扣補充保費?
看是哪一種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單次給付達 2 萬元才扣;兼職薪資要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115 年是 29,500 元)才扣;高額獎金不看單次金額,而是看當年度累計領到的獎金有沒有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超過的部分才扣。其他五項單次給付超過 1,000 萬元的部分不計費;高額獎金則是每次的計費基礎最多以 1,000 萬元計算。
年終獎金一定會被扣補充保費嗎?
不一定。補充保費只針對「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獎勵性質給付,而且是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那一段。舉例來說,投保金額 4 萬元的人,全年累計領的獎金在 16 萬元以內都不用扣;累計到 20 萬元,超過的 4 萬元要按 2.11% 扣 844 元。年終獎金如果已經照規定併入每月投保金額計算保費,就不算這項獎金。
哪些人可以免扣補充保費?要怎麼辦?
依法規,以下身分可免扣:第 5 類被保險人(低收入戶)的六項所得都免扣;沒有投保資格或喪失投保資格者,六項所得都免扣;第 2 類被保險人(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工會會員、外僱船員)的薪資所得免扣;以執行業務所得當投保金額的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與職業工會會員,執行業務收入免扣;中低收入戶成員、中低收入老人、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特殊境遇家庭受扶助者等,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才免扣(門檻從 2 萬元改為基本工資)。多數免扣要在領錢之前,主動向給付單位提出證明文件或告知身分,給付單位才會免扣。
雇主也要繳補充保費嗎?跟我被扣的是同一筆嗎?
雇主要繳,但不是同一筆,也不是從你的薪水扣。公司每個月支付給員工的薪資所得總額,如果超過全體員工當月投保金額總額,差額要乘以 2.11% 另外繳給健保署,叫投保單位補充保費,由公司自己負擔、自己計算,不用申報明細。本頁下方有一個小計算器可以試算。
補充保費扣錯了、或多扣了怎麼辦?
扣費單位多扣的要退還給你,少扣的要補扣。如果你在扣取日的次月起六個月內發現多扣,可以向扣費單位申請退還,逾期可改向健保署申請。你也可以在扣費的次年 4 月 1 日起,向健保署索取繳費證明。個別案件的認定,請洽健保署免費諮詢電話 0800-030-598。
股票股利也要算補充保費嗎?
要算。股利所得包含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股票股利依面額計算(多數公司面額 10 元),例如配 1,000 股、面額 10 元,就是 10,000 元。同一個基準日分配的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算同一次給付,加起來看有沒有達 2 萬元,補充保費從現金股利裡一併扣。如果沒有現金股利或不夠扣,會由健保署在次年另外向你收取。
法規與來源
- 全民健康保險法(全國法規資料庫):第 31 條(六項所得)、第 33 條(費率)、第 34 條(投保單位補充保費)。
- 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113 年 3 月 20 日修正):第 3 條(各項所得定義)、第 4 條(2 萬元門檻、1,000 萬元上限、免扣)、第 5 條(證明文件)、第 6 條(全年累計)。
-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52 條:保險費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簡介》115.01.05 版:費率 2.11%(110 年 1 月 1 日起)、兼職所得門檻為基本工資 29,500 元、免扣規定。
- 健保署《補充保費小學堂—投保單位篇》:投保單位補充保費公式與範例。
- 衛生福利部訴願審議案例(衛部爭字第 1113403705 號):高額獎金計算實例。
- 勞動部:115 年 1 月 1 日起每月基本工資 29,500 元;勞動部新聞稿:116 年 1 月 1 日起每月 30,900 元(最低工資審議會 115 年 9 月 24 日決議,待行政院核定);可對照本站最低工資頁。
- 高額獎金的計費基礎算法:健保署《補充保險費及施行細則概要說明》(101 年版)Q2/A2。
- 衛福部於 114 年 11 月 6 日表示,補充保費改革方案仍在研議階段,並暫停有爭議的規劃(衛福部新聞);至查證日止,全民健康保險法與扣費辦法的相關條文沒有修正。本頁依現行條文計算,之後若修法,請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 查證日期:115 年 10 月 3 日。本頁提供一般說明與試算,個案是否適用,請洽健保署免費諮詢電話 0800-03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