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生育給付怎麼算
生育給付 = 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2 個月(60 日)× 胎數
生育補助 =(100,000 - 單胎生育給付)× 胎數 〔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
可領合計 = 生育給付 + 生育補助
平均月投保薪資是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往前 6 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條例第 19 條第 3 項第 2 款),加保未滿 6 個月的,按實際投保月份平均。月投保薪資是投保級距,不等於實際薪水,最高一級 45,800 元,所以勞保生育給付最多是 91,600 元。
勞保生育給付的 60 日,是指「平均月投保薪資 × 2」,不是用日薪去乘;勞保以日為給付單位時,日額是月投保薪資除以 30,60 日剛好是 2 個月。
115 年起的生育補助
- 勞動部在 114 年 12 月 2 日發布「勞工生育補助要點」:本國籍女性勞工(含與本國國民結婚的外國籍配偶),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生育,除了勞保生育給付,再加計生育補助,合計每胎 10 萬元;雙生以上比例增給。
- 補助金額是 10 萬元和勞保生育給付的差額,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例:平均月投保薪資 35,000 元,給付 70,000 元,補助 30,000 元;雙胞胎補助 60,000 元。
- 男性勞工不能請領勞工生育補助。
- 勞保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時有勞保,但加保日數未達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條件(分娩 280 日、早產 181 日),而且不符合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軍公教生育補助條件的,生育補助是每胎 10 萬元,雙生以上比例增給(勞保局、勞動部問答)。本頁在你填了加保日數、日數不足時,會用這個算法。
- 原有的育兒津貼等補助不受影響(勞動部問答)。
國保生育給付
沒有工作、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的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國保生育給付:按分娩或早產當時的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 2 個月。115 年起國保月投保金額是 21,103 元(114 年是 19,761 元,更早年度依分娩當時的月投保金額),2 個月是 42,206 元;同樣在 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的,政府加計補助補到每胎 10 萬元,補助就是 57,794 元;雙生以上比例增給。
國保被保險人如果有積欠保險費,要先從給付中扣掉欠費才發放;欠費比給付金額還大時,不發給付也不發補助。這部分本頁不計算。
請領條件
- 勞保:參加保險滿 280 日後分娩,或滿 181 日後早產。在保險期間懷孕,且符合上述日數,退保後 1 年內因同一次懷孕分娩或早產,也可以領。
- 流產:勞保沒有流產給付(勞保局說明,見常見問題),本頁選「流產」會顯示 0 元。
- 國保:在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加保期間懷孕、退保後 1 年內因同一次懷孕分娩或早產且沒有領過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的,也可以請領。
- 期限:從分娩或早產翌日起 5 年內申請。
常見問題
勞保生育給付可以領多少?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按「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 60 日,也就是 2 個月(勞工保險條例第 32 條)。雙生以上比例增給,雙胞胎是 4 個月。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的,政府另外加計生育補助,每胎合計補到 10 萬元。
生育補助的 10 萬元是怎麼算的?
生育補助是 10 萬元和勞保生育給付金額的差額,兩者合併發給,不用另外申請。勞動部的例子:平均月投保薪資 35,000 元,生育給付 2 個月是 70,000 元,補助就是 100,000 - 70,000 = 30,000 元;如果是雙胞胎,補助領雙倍,也就是 60,000 元。勞保月投保薪資最高 45,800 元,生育給付最多 91,600 元,所以每胎的補助最少是 8,400 元。
要加保多久才能領?離職之後生產還能領嗎?
依條例第 31 條,參加保險滿 280 日後分娩,或滿 181 日後早產,才能請領。第 20 條另規定: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而且符合上述加保日數,退保後 1 年內因同一次懷孕分娩或早產,仍然可以請領。
配偶生產、或是流產,勞保有給付嗎?
條例第 32 條原本有「分娩費」(被保險人本人或配偶分娩或早產給 30 日,流產減半)和「生育補助費」(被保險人本人分娩或早產給 60 日)兩部分,但第 76-1 條規定,全民健保施行後,分娩費已停止適用。勞保局的說明是: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所以目前只剩被保險人本人分娩或早產的 60 日這一項。男性被保險人也不能領勞工生育補助(勞動部問答)。
勞保和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可以重複領嗎?
不行。條例第 32 條第 3 項規定,同時符合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的人,只能擇一請領(農民健康保險不在此限)。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也是同樣「同一次分娩或早產只能擇一」。所以本頁勞保和國保分開算,不要把兩邊加在一起。
什麼時候之前要申請?
勞保的請求權時效是 5 年,從得請領之日起算(條例第 30 條);勞動部說明,要在分娩或早產翌日起 5 年內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審核符合就和生育補助合併發給。超過 5 年,請求權就消滅了。
計算方法與資料來源
勞保生育給付 = 平均月投保薪資(超過 45,800 元以 45,800 元計)× 2,補助 = 100,000 - 單胎生育給付,兩者都乘上胎數。金額一律是整數運算,沒有尾數問題(輸入本來就是整數元)。查證日期 2026 年 10 月。
- 勞工保險條例(115 年 1 月 21 日修正;第 19 條平均月投保薪資算法、第 20 條退保後 1 年內、第 30 條請求權 5 年、第 31 條請領條件、第 32 條給付標準與擇一請領、第 76-1 條分娩費停止適用)
- 勞保局: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給付標準(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 60 日;雙生以上比例增給;政府加計生育補助至 10 萬元,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
- 勞動部:勞保生育給付加計生育補助,合計每胎 10 萬元常見問答集(補助對象、差額算法與算例、雙胞胎領雙倍、5 年申請期限、男性不得請領)
- 勞保局: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暨加給補助(115 年起國保月投保金額 21,103 元、補到每胎 10 萬元、擇一請領);國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
- 勞保局:勞工生育補助對象與生育給付(補助對象第 2 類:加保日數不足;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不得請領生育給付);國保月投保金額調整(115 年起 21,103 元,原 19,761 元)
- 勞保局:平均投保薪資與給付金額計算說明(前 6 個月平均、加保未滿 6 個月按實際年資計算)
本頁為試算,實際以主管機關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