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怎麼說
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原文: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這一條沒有寫獎金的金額、月數,也沒有寫年中到職要怎麼算。
勞委會(現勞動部)2010 年 1 月 26 日新聞稿原文:
年終獎金之發放應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明訂於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中。事業單位如擬變更有關年終獎金發放之相關規定,應與勞方充分之溝通協商。
公司常見的寫法(勞動部範例)
勞動部《團體協約撰擬條款注意事項及參考案例》(113 年 7 月編訂)收錄以下參考案例,這些是參考案例,不是法律規定:
- 「到職未滿 1 年者,薪資調整及年終獎金依該年度到職期間比例計算。」
- 「甲方依乙方會員全年到職月數出勤率及獎懲情形,核給年終獎金,以2 個月月薪為限。年度中到職者,按到職月份比例發給。」
- 「發放對象為年終獎金發放日在職之乙方會員」:有些公司約定要在發放日仍在職。
月數法對應「按到職月份比例」,天數法對應「依到職期間比例」。到底用哪一種、到職當月算不算、離職的人能不能領,要看公司自己的規定。
算式說明
全年度年終=月薪(或公司約定的計算基數)× 年終月數。計算期間為指定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到職日在年初或之前,按全年計算;空白也按全年計算。
- 月數法:年終獎金=月薪 × 年終月數 × 在職月數 ÷ 12。計入到職當月時,在職月數=12 − 到職月 + 1;不計未滿整月的到職當月時,若到職日不是 1 號,再減 1 個月。
- 天數法:年終獎金=月薪 × 年終月數 × 在職天數 ÷ 該年天數。在職天數從到職日到 12 月 31 日,兩端都算;該年天數為 365 天或閏年的 366 天。
以月薪 40,000 元、年終 2 個月、計算年度 2026 年為例:
- 7 月 1 日到職,按月數並計入到職當月:40,000 × 2 × 6 ÷ 12 = 40,000 元。
- 7 月 15 日到職,按月數且不計未滿整月的到職當月:40,000 × 2 × 5 ÷ 12 ≈ 33,333 元。
- 7 月 1 日到職,按天數:40,000 × 2 × 184 ÷ 365 ≈ 40,329 元。
中間不捨入,最後才四捨五入到元;全年度年終顯示也四捨五入到元。
常見問題
年終獎金一定要發嗎?
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勞委會新聞稿說明:「年終獎金之發放應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明訂於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中。」
年終獎金法律規定要發幾個月?
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沒有寫獎金的金額、月數。實際發幾個月,以公司的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為準。
年中才到職,年終怎麼算?
本頁提供按到職月數及按在職天數兩種常見比例算法。例如月薪 40,000 元、年終 2 個月,2026 年 7 月 1 日到職,按月數為 40,000 元,按天數約 40,329 元。使用哪種算法以公司規定為準。
到職當月不滿一個月算不算?
各公司規定不同。本頁月數法可切換「到職當月不滿整月也算一個月」;不勾選時,若不是當月 1 日到職,就不計到職當月。
這裡算出來是實領金額嗎?
這裡算的是年終獎金稅前金額。扣稅與實際入帳金額可用本站的年終獎金扣稅試算(/year-end-bonus-tax/),補充保費可看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nhi-supplementary/)。
年終發放前離職還拿得到嗎?
勞動部參考案例中有「發放對象為年終獎金發放日在職之乙方會員」的寫法。離職的人能不能領,要看公司自己的規定,本頁不判斷。
資料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
- 勞動部:勞委會表示事業單位發放年終獎金應與勞工充分溝通協商(2010-01-26 新聞稿)
- 勞動部:團體協約撰擬條款注意事項及參考案例(113 年 7 月編訂,PDF)
本頁資料查核日期:2026 年 10 月。本頁只做算式試算,不是法律意見;年終獎金的發放條件與金額以公司的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為準。請依個人情況確認,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