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會被扣什麼
年終獎金發下來,可能被扣兩樣東西,規則各自獨立:
- 所得稅扣繳:每次給付金額達起扣標準,公司按給付額扣 5%。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當年度累計獎金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按 2.11% 扣。
所得稅預扣 = 年終獎金 × 5%(給付額達 90,501 元才扣,未達免扣)
補充保費 =(今年累計獎金 - 投保金額 × 4)超過的部分 × 2.11%
實領 = 年終獎金 - 所得稅預扣 - 補充保費
所得稅:5% 與 90,501 元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 6 條規定,獎金、津貼、補助款這類非每月給付的薪資,扣繳義務人按給付額扣取 5%,不併入當月薪資計算。同辦法第 7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的薪資,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點」的,免予扣繳。115 年度的起扣標準是 90,501 元(表上全月薪資 90,501 元起才開始有應扣稅額)。
這個門檻是「每次給付」各自判斷,不是全年累計。年終獎金在 90,500 元以下免扣,90,501 元以上整筆按 5% 扣,不是只扣超過的部分。
| 年終獎金 | 所得稅預扣 | 所得稅後 |
|---|---|---|
| 60,000 元 | 0(未達起扣標準) | 60,000 元 |
| 90,500 元 | 0(未達起扣標準) | 90,500 元 |
| 90,501 元 | 4,525 元 | 85,976 元 |
| 100,000 元 | 5,000 元 | 95,000 元 |
| 200,000 元 | 10,000 元 | 190,000 元 |
5% 只是預扣,不是最終稅額。公司會在隔年 1 月申報扣繳憑單,你在 5 月報稅時,把年終獎金併入全年薪資所得,一起算出應納稅額,已扣的稅款可以抵減。115 年度綜合所得稅級距與稅率如下:
| 全年綜合所得淨額 | 稅率 |
|---|---|
| 610,000 元以下 | 5% |
| 610,001~1,380,000 元 | 12% |
| 1,380,001~2,770,000 元 | 20% |
| 2,770,001~5,190,000 元 | 30% |
| 5,190,001 元以上 | 40% |
想估算全年要繳多少,可以用本站的綜合所得稅試算。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薪資扣繳的規定不同(一般按給付額扣 18%,全月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 1.5 倍以下的按 6%),本頁不處理。
補充保費:超過投保金額 4 倍才扣
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對年終獎金採「累計」計算:當年度你在同一個投保單位領到的、沒有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費的獎金,累計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超過的那一段按 2.11% 扣。沒有 2 萬元的單次門檻,只要累計超過 4 倍,超過的部分不管多少都要扣。單次的計費基礎最多以 1,000 萬元計。
例:投保金額 40,100 元,今年已領 80,000 元獎金,這次年終獎金 200,000 元
4 倍門檻 = 40,100 × 4 = 160,400 元
累計 = 80,000 + 200,000 = 280,000 元,超過 119,600 元
計費基礎 = 119,600 元(這次獎金 200,000 與超過金額 119,600 取小)
補充保費 = 119,600 × 2.11% = 2,523.56,四捨五入 = 2,524 元
完整規則(兼職薪資、股利、利息、租金、免扣身分等)見本站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本頁的補充保費算法和它一致。
常見問題
年終獎金要扣多少稅?
年終獎金屬於「非每月給付的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 6 條,公司在給付時按給付額扣 5%。但每次給付金額沒達到起扣標準的,免扣繳。115 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沒有受扶養親屬那一欄)的起扣標準是 90,501 元:領 90,500 元以下,公司不用扣;領 100,000 元,扣 5,000 元,實領 95,000 元(還沒算補充保費)。
年終獎金沒有被扣稅,就不用報稅嗎?
還是要報。沒被預扣只是公司在發放時免扣繳,這筆獎金仍然是你的薪資所得,公司會在隔年 1 月把全年薪資填進扣繳憑單,你在 5 月報綜合所得稅時要併入全年薪資所得計算。
被扣的 5% 就是我最後要繳的稅嗎?
不是。5% 只是預扣的稅款,報稅時會把全年所得算出應納稅額,已扣繳的稅款可以抵減,多退少補。115 年度綜合所得稅的稅率是 5%、12%、20%、30%、40% 五級,如果你的所得淨額落在 12% 以上,被扣 5% 的年終獎金,報稅時可能還要補繳;反過來所得很低的人,預扣的稅可能全額退還。
年終獎金要不要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看金額。年終獎金屬於「高額獎金」,計算方式不是單次給付,而是看你當年度累計領到、沒有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獎金,有沒有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超過的部分,按費率 2.11% 扣。例如投保金額 40,000 元,4 倍是 160,000 元,年終獎金 100,000 元沒超過,不用扣;領 200,000 元,超過 40,000 元,扣 40,000 × 2.11% = 844 元。詳細規則可以看本站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
年終獎金分兩次領,扣繳怎麼算?
所得稅扣繳是「每次給付」各自判斷:例如分兩次各發 80,000 元,每次都沒達 90,501 元,各次都免扣。補充保費則是看當年度累計:第一次沒超過投保金額 4 倍,不扣;累計超過後,超過的那一段才扣。本頁有「今年已領的獎金」欄位,可以把前面領過的填進去。
年終獎金在明年 1 月、2 月才發,起扣標準用哪一年的?
起扣標準看「給付當年度」的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年終獎金在 116 年發放時,要用 116 年度的表,財政部通常在前一年底公布。本頁預設用 115 年度的 90,501 元,如果你在 116 年才領,等 116 年度的表公布後,可以展開「調整參數」改成新的起扣標準。
計算方法與資料來源
所得稅預扣 = 年終獎金 × 5%,元以下四捨五入;補充保費 = 計費基礎 × 費率,元以下四捨五入(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同一做法)。所得稅預扣的取整方式法條沒有明文,本頁採四捨五入,只有在金額不是 20 的倍數時才會出現尾數,實際以公司扣繳金額為準。查證日期 2026 年 10 月。
-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113 年 12 月 31 日修正;第 6 條: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按給付額扣取 5%)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給付獎金、補助費等非每月給付薪資應如何辦理扣繳(5%、每次給付未達起扣標準免扣、115 年度 90,501 元)
- 財政部賦稅署:115 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114 年 12 月 4 日台財稅字第 11404675280 號函發布;表上全月薪資 90,501 元起才有應扣稅額)
-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居住者薪資、第 3 條非居住者薪資 18%/6%)
- 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台財稅字第 11404664070 號公告:115 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與課稅級距
- 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113 年 3 月 20 日修正;第 3 條獎金定義、第 4 條逾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獎金全數計收)
- 健保署: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費率 2.11%;累計獎金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計費;費基超過 1,000 萬元以 1,000 萬元計)
本頁為試算,實際以主管機關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