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是什麼
強制險的正式名稱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汽車、機車和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車主都一定要保,而且要一直保著不能中斷。它的用意是讓車禍受害人不必等責任釐清,就能先拿到一筆基本的賠償:不管開車的人有沒有過失,受害人或家屬都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第 7 條)。
要注意的是,強制險保的是乘客和車外的人(第 13 條),開車的人自己受傷不在範圍內。對方的車損、你自己的車損也都不賠,那些要靠任意險。
保障範圍與理賠金額上限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115 年 7 月 1 日起的金額如下(保費沒有調整):
| 給付項目 | 每人每次事故上限 |
|---|---|
| 死亡給付 | 300 萬元 |
| 失能給付 | 依 15 個等級,第 1 級 300 萬元到第 15 級 8 萬元 |
| 傷害醫療費用 | 20 萬元(實支實付) |
| 以上合計 | 320 萬元 |
傷害醫療費用裡還有細項限額,例如住院病房費差額每天 1,500 元、看護費每天 1,200 元最多 30 天、交通接送費合計 2 萬元。
為什麼每家保險公司的強制險都一樣價
強制險的費率不是保險公司自己訂的。法律規定由金管會會同交通部擬訂,送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發布,保險公司一律要照這份費率表收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5 條),也不能拒絕承保(第 18 條)。
汽車的保費看三件事:
- 車種:自用小客車、小貨車、大貨車、營業車等各有一欄。
- 年齡和性別:只有個人名下的自用小客車、小貨車、客貨兩用車才分。年輕男性最貴,例如自用小客車第 4 級,20 歲以下男性 2,893 元,30 到 60 歲男性 1,398 元、女性 1,318 元。
- 費率等級:1 到 10 級,第 4 級是基準。沒有肇事每年降 1 級,第 1 級是 −30%;理賠一次升 3 級,最高第 10 級是 +60%。
機車只看車種和保 1 年還是 2 年,例如普通重型機車 1 年 658 元、2 年 1,200 元。前一年有酒駕紀錄的汽車,每一次另外加 3,600 元。
沒保或過期會怎樣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9 條,沒保或到期沒續保,被攔查或因其他違規一起被舉發時:
- 汽車罰 3,000 到 15,000 元
- 機車罰 1,500 到 3,000 元
- 微型電動二輪車罰 750 到 1,500 元
- 沒保又發生車禍,罰 9,000 到 32,000 元
罰鍰沒繳清前,監理機關不會受理換發牌照、異動登記或檢驗(第 51 條);保險期間屆滿超過 6 個月還沒續保,牌照可能被註銷(第 51 條之 1)。
到期怎麼續保
保險公司要在保險期間屆滿 30 天前通知你續保(第 15 條)。可以在原本的保險公司續保,也可以換一家:除了沒繳保費或沒據實說明這兩種情形,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第 18 條),價格依費率表都一樣,只有投保管道的優惠可能不同。
汽車強制險一次保 1 年;機車可以選 1 年或 2 年;微型電動二輪車 1 到 3 年。到期日寫在保險證上,記不住的話可以設個行事曆提醒。
常見問題
強制險在哪裡保,價格都一樣嗎?
一樣。強制險的費率由金管會會同交通部擬訂、經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發布,保險公司都要照這份費率表收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5 條)。同一個人、同一台車,不管在哪裡投保,表列保費都相同。唯一的差別是投保管道:費率表規定,要保人或其受託人(不能是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親自到保險公司營業處所、經由保險公司網站或公開招標投保的,汽車至少要給 73 元優惠,機車和微型電動二輪車一年期至少 60 元、二年期至少 80 元,微型電動二輪車三年期至少 100 元。
我的強制險費率等級是幾級?
第一次投保、或之前沒有承保紀錄的人,從第 4 級開始。之後每年依前一年的紀錄調整:前一年沒有肇事紀錄,降 1 級,最低到第 1 級;前一年理賠 1 次升 3 級、2 次升 6 級,依此類推,最高到第 10 級。正確等級以保險公司續保通知或保單上的資料為準。
機車強制險為什麼不分年齡、性別?
目前的機車費率表只依車種(普通重型、大型重型、普通輕型、小型輕型)和保險期間(1 年或 2 年)收費,沒有年齡、性別和費率等級的區分。費率表另外註明,保險公司會開始蒐集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和違規肇事紀錄,作為日後續保計算保費的依據。
強制險過期沒保會怎樣?
被路邊攔查或因為其他交通違規一起被舉發,汽車罰 3,000 到 15,000 元,機車罰 1,500 到 3,000 元,微型電動二輪車罰 750 到 1,500 元;沒保又發生車禍,罰 9,000 到 32,000 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9 條)。保險期間屆滿超過 6 個月還沒續保,主管機關可以移請監理機關註銷牌照(第 51 條之 1)。
酒駕撞到人,強制險還會賠嗎?
會先賠給受害人,但保險公司賠完以後,可以在賠付金額內向酒駕的被保險人追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9 條)。另外,汽車在前一年被開去酒駕(加費對象是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的車主),續保時每一次酒駕紀錄要加收 3,600 元保費。
強制險有保到駕駛自己嗎?
沒有。強制險保障的是因汽車交通事故受傷或死亡的乘客和車外第三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3 條),開車的人自己受傷不在範圍內,要靠自己另外買的保險。
資料來源
- 行政院公報:金管會、交通部 113 年 4 月 17 日令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金管保產字第11304520011號,即日生效)、費率表全文 PDF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13、15、18、29、45、49、51、51-1 條)
- 行政院公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期間修正對照表(汽車 1 年、機車 1~2 年、微型電動二輪車 1~3 年)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115 年 5 月 29 日修正,115 年 7 月 1 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