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價單和報價單的差別
先說明依據:法規裡並沒有分別定義「估價單」與「報價單」,兩者都是商業往來的慣用文件名稱。以下是一般商業習慣上的通行用法,不是法定分類,實務上也有人混用。
| 估價單(通行用法) | 報價單(通行用法) | |
|---|---|---|
| 什麼時候用 | 規格或工作量還不確定,例如裝修、維修、客製專案 | 規格與數量已經確定,例如標準商品、固定規格的服務 |
| 金額性質 | 預估金額,實際金額可能依完工驗收調整 | 明確的單價與總價,接受就能成交 |
| 常見備註 | 實際金額以完工驗收為準、追加項目另計 | 有效期限、付款條件、交期 |
| 對方回簽 | 確認工作範圍與預估金額 | 確認價格與交易條件 |
法律上,名稱不是重點,內容才是。民法第 154 條第 1 項說,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情形可認為無受拘束意思的除外。也就是說,單據上有沒有寫「預估」、「實際金額以驗收為準」這類保留,會影響對方怎麼理解、雙方日後怎麼爭執。需要確定價格的交易,請用報價單範本產生器。
估價單應該寫哪些欄位
- 估價單號與日期、估價有效期:方便對照與歸檔,也讓雙方知道預估金額的有效範圍。
- 估價單位、委託人(客戶):公司名稱、統一編號、聯絡人、電話、地址、Email。
- 工程/服務地點與預計工期:裝修、維修類尤其重要。
- 工程/服務項目:逐項寫內容說明、數量、單位與單價,範圍寫越清楚,追加項目越好談。
- 稅別與稅額、付款方式:寫清楚未稅或含稅、訂金與尾款的比例與時點。
- 備註:用來寫雙方約定的保留條件,例如「實際金額以完工驗收為準」。這句話只有你自己填進去才會出現,本工具不會代你加。
金額怎麼算
本工具的金額全部用整數運算,不會出現浮點數的尾差。規則如下,預覽和列印出來的數字就是照這樣算:
- 品項小計:數量 × 單價,四捨五入到元(剛好 .5 就進位)。數量與單價各可填到小數 4 位。
- 未稅:品項單價是未稅價。稅額 = 未稅合計 × 稅率,四捨五入到元;總計 = 未稅合計 + 稅額。
- 含稅:品項單價已經含稅。稅額 = 含稅合計 × 稅率 ÷ (1 + 稅率),四捨五入到元;未稅合計 = 含稅合計 - 稅額。總計就是你填的含稅合計。
- 免稅:不計營業稅,稅額 0,總計 = 品項小計加總。零稅率、依法免稅的交易,或你不需要另計營業稅的情形,可以選這個;預覽上會印「合計(不另計營業稅)」。
- 稅率:預設 5%,可改,最多填 2 位小數。
稅額四捨五入到元,依據是營業稅法第 14 條「尾數不滿通用貨幣一元者,按四捨五入計算」。含稅回推未稅的公式,借用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32-1 條的算法(銷項稅額 = 發票總額 ÷ (1 + 徵收率) × 徵收率)。要注意:施行細則這條規範的是營業人銷售給非營業人、依營業稅法第 32 條第 3 項後段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時,「申報」銷售額與稅額的計算,對象是當期開立的發票總額;本工具拿同樣的公式算單張單據,不是依該條開立發票,和你日後實際開立發票的金額在多筆合計時可能差幾元,一切以發票上的金額為準。
| 情況 | 算式 | 結果 |
|---|---|---|
| 未稅 1,000 元 | 稅額 1,000 × 5% = 50 | 總計 1,050 元 |
| 未稅 999 元 | 稅額 999 × 5% = 49.95,進位成 50 | 總計 1,049 元 |
| 含稅 1,000 元 | 稅額 1,000 × 5% ÷ 1.05 = 47.619…,進位成 48 | 未稅 952 元、稅額 48 元 |
| 數量 2.5 × 單價 333 | 小計 832.5,剛好 .5 進位 | 小計 833 元 |
限制
- 每列小計先四捨五入到元再加總,所以多列的結果,和「全部乘完再一次四捨五入」可能差 1 元。
- 不支援負數(折讓、折扣)。要打折,請直接調整單價。
- 銀行保險業、特種飲食業等適用特種稅額計算的行業,稅額算法不同,不適用本工具。
- 最多 30 列品項,超過一頁會自動分頁(每列品項都只有一行字、各欄位都填滿時,實測 17 列以內排得進同一頁,超過會接到第二頁;列印時簽章欄與合計區不會被切開);合計金額上限 999 兆元。
怎麼用這個工具印出估價單
- 依序填好基本資料、估價單位、客戶、工程或服務項目,預覽會即時更新。
- 項目不夠就按「新增一列」,不要的列按該列的「刪除」。
- 按「列印/存成 PDF」,紙張選 A4、縮放選 100%。選「另存為 PDF」就能存成 PDF 檔寄給客戶。
- 列印出來之後,估價單位蓋章或簽名,再請客戶簽回確認。
常見問題
估價單和報價單有什麼不同?
法規並沒有分別定義這兩種單據,下面是一般商業習慣上的通行用法:估價單是規格或工作量還沒完全確定時(例如裝修、維修、客製專案),先依現有資訊估出預估金額,實際金額常要看現場狀況或完工驗收的結果;報價單是規格與數量已確定,賣方給出明確的單價與條件,通常載明有效期限,對方接受就能成交。實務上兩個名稱常混用,所以真正要緊的是單據上寫了什麼條件,而不是叫什麼名字。
估價單寫的金額,之後可以改嗎?
這取決於你在單據上寫了什麼,以及雙方怎麼約定。如果估價單載明「預估」並註明實際金額依完工驗收調整,雙方就有依實際結果計價的共識;如果沒有任何保留,對方可能認為你已經給了確定的價格。建議把調整的條件寫進備註欄(例如超出範圍的追加項目如何計價),並請客戶簽回確認。本工具的備註欄由你自行填寫,不會預設任何條款。
估價單有法律效力嗎?
名稱不決定效力,要看內容和雙方意思。民法第 154 條第 1 項規定,契約的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情形、事件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拘束意思的,不在此限。估價單如果明確寫了這只是預估、不受拘束,通常比較不會被當成確定的要約;反過來,內容具體、沒有保留的估價單,可能被認為有拘束力。是否成立契約依個案判斷,重大交易請諮詢律師。
承攬工作沒有先講報酬,怎麼辦?
民法第 491 條規定:如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為完成其工作者,視為允與報酬;未定報酬額者,按照價目表所定給付之,無價目表者,按照習慣給付。這是法律對「沒講價錢」的補充規定,但實際發生爭議時很難舉證,所以工程或服務開工前先取得客戶簽回的估價單,是比較穩當的做法。
估價單要不要寫有效期?
建議要寫。材料、人工成本會變,估價單的有效期(常見 7 到 30 天)讓雙方知道這個預估金額到哪一天為止。本工具的「估價有效期」欄位填日期,會印在單據上。
估價單上的營業稅怎麼算?
未稅估價:稅額 = 未稅合計 × 5%,四捨五入到元。含稅估價:稅額 = 含稅合計 × 5% ÷ 1.05,四捨五入到元。四捨五入的依據是營業稅法第 14 條。詳細規則見頁面下方「金額怎麼算」。
估價單可以代替統一發票或收據嗎?
不行。估價單是完成交易之前的預估文件,不是稅務憑證。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營業稅法第 32 條第 1 項應該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營業性質特殊及小規模營業人可以掣發普通收據)。
資料來源
以下條文均為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查核日期 2026 年 10 月 4 日。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4 條(銷項稅額、尾數四捨五入)、第 32 條(統一發票與普通收據、定價內含營業稅)、第 10 條(稅率)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32-1 條(銷售給非營業人、以定價開立發票時,申報用的稅額與銷售額計算公式)
- 本站相關工具:含稅未稅計算機、收據範本產生器、大寫數字轉換
- 民法第 154 條(要約的拘束力)、第 491 條(視為允與報酬、價目表與習慣)
範本僅供參考,重大金額或特殊約定請諮詢律師、會計師。稅務認定以稽徵機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