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使用
填寫當事人、法院、金額與原因事實,對照預覽確認內容,再列印或下載。空白欄位會保留供手寫;本頁不判斷債權是否成立。
督促程序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規定,請求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時,債權人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民事訴訟法;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司法院書狀的七項注意事項
- 應繳裁判費新臺幣 500 元。
- 聲請狀要由當事人簽章;代理人要提出委任狀。
- 向繼承人請求時,要提出繼承系統表、被繼承人除戶籍本、繼承人的戶籍謄本(記事欄不要省略),以及繼承人有無拋棄或限定繼承的證明文件。
- 利息起算日要確實填寫,例如支付命令送達翌日或指定日期。
- 依民事訴訟法第 511 條第 2 項釋明請求,並提出供釋明用的證據。
- 債務人的送達地址要完整,不要漏填。
- 未經合法異議的支付命令可作為執行名義;債務人若主張所載債權不存在,得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或債務人異議之訴。
出處:司法院: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通用);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裁判費另可對照民事訴訟法第 77-19 條。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民事訴訟法;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異議、確定證明與撤回
民事訴訟法第 516 條規定,債務人可在送達後 20 日的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民事訴訟法;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支付命令已確定時,可用確定證明書狀聲請法院付與確定證明書。
出處:司法院: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狀;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撤回支付命令聲請狀用於撤回原來的支付命令聲請;原因由聲請人自行敘明。
出處:司法院:民事撤回支付命令聲請狀;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常見問題
這裡會代寫請求原因嗎?
不會。請求之原因事實由你自行填寫,本頁只提供格式與官方原檔連結。
支付命令可以提出異議嗎?
民事訴訟法第 516 條規定,債務人可在送達後 20 日的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
下載的資料會留在網站嗎?
填寫內容只在瀏覽器處理,本頁不儲存草稿;下載檔案由你自行保管。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民事訴訟法;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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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範本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