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胎休養可以請多久?請假與薪水規定

整理安胎休養:可以請多久與薪水規定,也可以展開原文核對規定。

本頁只整理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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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休養:可以請多久與薪水規定

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的,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第 2 項);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同條第 1 項第 2 款)。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規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第 3 項)。

請假重點與依據

內容與依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的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第2項)
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
受僱者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21條)
必要時雇主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第1項第3款)

條文沒寫、常被問的事

安胎休養請假不列入勞工請假規則第9-1條「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日」的計算範圍。(勞動部說明:勞工請假規則修正問答(二Q4))

勞動部說明:請普通傷病假按比例扣全勤獎金的規定,不包括因安胎休養請的假。(勞動部說明:勞基法暨性平法相關假別請假及工資權益)

安胎休養期間的請假及薪資計算,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3項只寫「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是否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條文沒有直接寫。有疑義請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第 3 項)

條文原文(含勞動部函釋、說明)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第2項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21條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說明:勞工請假規則修正問答(二Q4)

至於依其他法令已明定不得為不利處分的假別,例如:性別平等工作法之生理假、安胎休養請假等,並不列入該10日的計算範圍內。

勞動部說明:勞基法暨性平法相關假別請假及工資權益

(不包括勞工因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之普通傷病假、生理假以及因安胎休養請假)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受僱者依本法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為申請或請求者,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第1項第3款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查其他假別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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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休養:申請條件與證明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的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必要時雇主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扣薪金額可到請假扣薪試算查詢;特休請見特休天數計算,育嬰留職停薪相關工具請見育嬰留停津貼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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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安胎假可以請多久?

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第2項) 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

安胎假薪水怎麼算?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的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安胎休養期間的請假及薪資計算,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3項只寫「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是否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條文沒有直接寫。有疑義請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第 3 項)

安胎休養會影響全勤獎金嗎?

受僱者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21條)

安胎休養需要證明嗎?

必要時雇主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資料來源

條文查證日期:2026 年 10 月 8 日(全國法規資料庫整編資料截止日 115 年 10 月 2 日)。法規之後若修正,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為準。

本頁整理法規條文供查詢,不是法律意見;個別情況請洽公司人資或當地勞工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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