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幾天?分娩 8 星期,流產假天數與薪水

整理產假(含流產假):天數與薪水,也可以展開原文核對規定。

本頁只整理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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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含流產假):天數與薪水

分娩前後:產假 8 星期。妊娠 3 個月以上流產:4 星期。妊娠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1 星期。妊娠未滿 2 個月流產:5 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第 1 項)。8 星期與 4 星期的產假,受僱滿 6 個月工資照給,未滿 6 個月減半發給(勞動基準法第 50 條)。

請假重點與依據

分娩與流產:天數、薪水分開看

情形與日數薪水
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分娩前後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四星期: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勞基法)。(勞動基準法 第50條)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四星期。(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分娩前後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四星期: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勞基法)。(勞動基準法 第50條)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一星期。(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勞動部說明:一星期、五日的短期流產假,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無給付薪資義務,但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部說明: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產假之規定為何)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五日。(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勞動部說明:一星期、五日的短期流產假,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無給付薪資義務,但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部說明: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產假之規定為何)
內容與依據
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四星期。(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一星期。(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五日。(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產假期間的計算,應依曆連續計算。(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分娩前後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四星期: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勞基法)。(勞動基準法 第50條)
性別平等工作法:產假期間薪資的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因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普通傷病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勞工請假規則 第9條第1項第2款)
雇主對依勞基法第50條第1項請產假的女工,得要求其提出證明文件。(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受僱者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21條)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勞動基準法 第51條)

條文沒寫、常被問的事

勞動部說明:一星期、五日的短期流產假,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無給付薪資義務,但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部說明: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產假之規定為何)

勞動部說明: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或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雇主應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勞動部說明: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產假之規定為何)

94 年函釋:產假的事由於到職前發生(到職前生產),得扣除自分娩之日起至到職前之日數,給予產假。(勞動二字第0940056125號函(收錄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條文沒有規定如何計算受僱年資。有疑義請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

本頁沒有整理勞保生育給付與產假津貼。(生育給付試算)

條文原文(含勞動部函釋、說明)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產假期間之計算,應依曆連續計算。

勞動基準法 第50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勞動部說明: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產假之規定為何

以勞動基準法而言,該法並無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規定,基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如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請求一星期或五日之產假,雇主並無給付薪資之義務,但受僱者為此項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說明: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產假之規定為何

女性受僱者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或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可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規定請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雇主不得拒絕。惟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以勞動基準法而言,該法並無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規定,基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如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請求一星期或五日之產假,雇主並無給付薪資之義務,但受僱者為此項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惟若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則雇主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勞工請假規則 第9條第1項第2款

勞工有下列情形,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勞工因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普通傷病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雇主對依本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請產假之女工,得要求其提出證明文件。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21條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二字第0940056125號函(收錄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其於到職前生產,得扣除自分娩之日起至到職前之日數,給 予產假

勞動基準法 第51條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查其他假別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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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含流產假):申請條件與證明

雇主對依勞基法第50條第1項請產假的女工,得要求其提出證明文件。(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扣薪金額可到請假扣薪試算查詢;特休請見特休天數計算,育嬰留職停薪相關工具請見育嬰留停津貼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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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分娩產假幾星期?

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流產假有幾天?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四星期。(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一星期。(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五日。(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產假有薪水嗎?

分娩前後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四星期: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勞基法)。(勞動基準法 第50條) 勞動部說明:一星期、五日的短期流產假,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無給付薪資義務,但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部說明: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產假之規定為何)

產假的期間怎麼計算?

產假期間的計算,應依曆連續計算。(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資料來源

條文查證日期:2026 年 10 月 8 日(全國法規資料庫整編資料截止日 115 年 10 月 2 日)。法規之後若修正,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為準。

本頁整理法規條文供查詢,不是法律意見;個別情況請洽公司人資或當地勞工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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