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頭驢替主人背了多年穀袋,年紀大了,力氣漸漸不夠。牠看出主人不想再留下牠,便離開農場,打算到不萊梅當樂手。路旁躺著一隻喘氣的老獵狗,因為不能打獵而逃出家。驢說:「跟我走吧,我彈琴,你打鼓。」狗抬起頭,和驢一起沿著道路往前走。
牠們遇到一隻愁眉苦臉的貓。貓的牙齒鈍了,想在爐邊休息,不再追老鼠,女主人便不肯留牠。驢邀貓一同去不萊梅,說牠很會唱夜曲。經過農舍時,三個夥伴又聽見公雞大叫。公雞說,主人要把牠煮湯待客。驢趕緊招呼牠離開,四個聲音正好合成樂隊。
一天走不完那麼遠的路,四隻動物便在森林大樹旁休息。驢和狗臥在樹下,貓爬上枝頭,公雞飛到最高的地方。公雞往遠處望,發現一點亮光。驢覺得樹下不夠遮風,狗也想找點食物,於是大家朝亮光走去。光越來越近,原來是一間強盜住的小屋。
驢個子最高,從窗外看見桌上擺滿吃的,強盜正坐著用餐。四個夥伴商量好辦法,驢把前腳搭上窗臺,狗跳到驢背,貓爬上狗,公雞停在貓頭上。等訊號一到,驢叫、狗吠、貓喵、公雞啼,全擠在一起響起。牠們衝進屋內,窗玻璃也跟著嘩啦作響。
強盜以為有怪東西闖進來,嚇得逃跑。四隻動物坐到桌邊,把剩下的食物吃得乾乾淨淨,這才熄燈找地方睡。驢躺在院子草堆,狗守著門後,貓窩在爐灰旁,公雞站上屋梁。走了這麼長的路,牠們都累了,屋裡的聲音一個接一個低下來。
夜深以後,強盜頭目派人回來查看。那人看見貓發亮的眼睛,以為是爐火,想湊近點亮火柴。貓伸爪一抓,門後的狗輕咬他的腿,院裡的驢又踢了一下,公雞在屋梁高聲啼叫。那人嚇得拔腿逃走,連頭也不敢回,急急忙忙跑進森林。
他向頭目說,屋裡有長爪子的巫婆,門邊有人拿刀,院子藏著怪物,屋頂還有法官大喊要抓他。強盜們聽完,再也不敢回去。四個夥伴卻覺得小屋很好,決定留下,不再趕往不萊梅。森林裡那間屋子安靜下來,每隻動物都有了自己喜歡的休息角落。
原著:格林兄弟(Brüder Grimm)〈Die Bremer Stadtmusikanten〉,1857 年《兒童與家庭童話集》第七版;德文維基文庫〈Die Bremer Stadtmusikanten (1857)〉;Project Gutenberg 電子書 #5314,Margaret Hunt 英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