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禽照顧原則
攀禽建議使用金屬籠具並定期檢查;籠門可加安全扣,避免鳥自行開門逃脫。籠內提供啃咬玩具、繩與梯等探索設施。
新手不宜挑戰人工養育幼雛;等鳥能獨立生活後再帶回家,也能透過陪伴建立親密關係。
攀禽可能只挑喜歡的種子吃;指南建議每天定量給食,把喜愛的食物留作訓練獎勵,也可利用藏食玩具增加覓食活動。
空間與資源許可時,農業部建議飼養複數同物種的攀禽,前提是確保沒有打架風險;單養時,每天要花足夠時間陪伴。
被鸚鵡咬傷時不應責打,應以言語或手勢制止,視情況帶回籠中冷靜,並找出咬人的原因;後續也要以一致的態度回應。
鸚鵡大面積脫羽時,請盡快帶去看熟悉該物種的獸醫師,釐清原因;若確定與心理因素有關,再依指南增加玩具與陪伴。
出處:農業部:寵物飼養與照顧指南-鳥類篇;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飲食、放風、水浴與日光浴
食物要符合鳥的食性,提供乾淨飲水,避免人類加工食品;依種類搭配蔬菜、少量水果,高油脂種子不宜過量。
籠舍須有躲藏、展翅與移動空間,也要提供飛行場域;放風前關好門窗,不宜用腳鍊限制移動。
水浴頻率要看個體反應,同時留意水溫與水深;新北市指引也說明日光浴有助維護鳥類健康。
出處: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鳥、兔、蛇、龜、鼠基礎飼養指引;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鸚鵡熱:保護人與鳥
外觀健康的禽鳥也可能帶有鸚鵡熱致病菌;人可能因吸入感染鳥的乾燥排泄物或羽毛粉塵而感染。
疾管署:潛伏期通常 5–14 天,最長可達 28 天;接觸禽鳥或清理環境時應戴口罩與手套。
新鳥可單獨飼養至少 6 個星期,以減少與其他鳥交叉感染的機會。
接觸禽鳥後若出現頭痛、發燒、肌肉酸痛或乾咳,應儘速就醫,並告訴醫師有禽鳥接觸史。
出處: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鸚鵡熱疾病介紹;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法規與飼主責任
動物保護法第 3 條的「動物」定義: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
依動物保護法第 5 條第 3 項,除交送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場所外,不得棄養;第 29 條第 1 款規定棄養處新臺幣 3 萬至 15 萬元罰鍰。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32 條規定,飼養的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釋放,適用物種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第 46 條規定違反前項處 5 萬至 25 萬元罰鍰;有破壞生態系之虞時處 50 萬至 250 萬元。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動物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野生動物保育法;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鸚鵡中許多物種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飼養前務必先確認;個別種類與持有條件請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確認。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4 條規定,野生動物活體與保育類產製品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保育類活體輸出入限條文所列研究機構、大專校院與動物園供教育、學術研究。從國外帶入前請先洽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與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35 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第 40 條對未經同意輸出入保育類活體或產製品,以及未經同意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者,規定 6 個月至 5 年有期徒刑,得併科 30 萬至 150 萬元罰金。
出處:農業部:寵物飼養與照顧指南-鳥類篇、全國法規資料庫:野生動物保育法;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