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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定義,再對照計算方式或規則重點。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常見問題
要保人、被保險人是什麼?
要保人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保險法第 3、4 條)。
要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一人嗎?
要保人也可以同時是被保險人。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保險法;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要保人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保險法第 3、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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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人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保險法第 3、4 條)。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保險法;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要保人也可以同時是被保險人。
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都可以是受益人(第 5 條)。
要保人對本人或家屬、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的人、債務人、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的人,其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第 16 條)。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物沒有保險利益時,保險契約失其效力(第 17 條)。
由第三人訂立的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契約無效;被保險人可以隨時以書面撤銷同意(第 105 條)。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保險法;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保險法;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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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定義,再對照計算方式或規則重點。資料查證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要保人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保險法第 3、4 條)。
要保人也可以同時是被保險人。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保險法;資料查證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