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購退稅有兩種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依土地稅法第 35 條,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計算基礎是地價。房地合一稅新制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8,財政部說明申請對象為原申報房地合一稅之國稅局,計算基礎是出售與重購價額。兩者不能共用同一組價格;房屋所得另須區分新制與舊制。
| 制度/法源 | 計算基礎 | 怎麼算 | 2 年怎麼算 | 5 年追繳 |
|---|---|---|---|---|
| 土地增值稅/土地稅法第 35、36、37 條 | 移轉計徵稅捐的土地地價,非成交價 | 依第 35 條推算:餘額=原出售地價−已納稅;退稅=min(已納稅, max(0, 新購地價−餘額)) | 先賣後買從出售土地完成產權登記日起;先買後賣從重購土地完成產權登記日起。另一筆如期申報以立契日、逾期以申報日為準。 | 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 5 年內再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追繳原退稅。 |
| 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8 | 出售與重購價額 | 已納(應納)稅額 × min(1, 重購價額 ÷ 出售價額) | 從完成移轉登記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日起算;先賣後買、先買後賣均有 2 年規定。 | 重購後 5 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移轉,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 |
| 舊制/所得稅法第 17 條之 2 | 自用住宅房屋的價額 | 重購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的綜所稅額全額;否則 0。 | 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 2 年內,先購後售亦適用。 | 本列引用的第 17 條之 2 未列 5 年追繳規定。 |
新制/舊制怎麼分
依財政部賦稅署說明,出售的房地適用舊制或新制,就適用哪一種重購退稅。其兩個例子是:
- 105 年 1 月 1 日以前取得、持有超過 2 年:適用舊制,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不能退稅。
- 105 年 1 月 1 日以前取得、持有 2 年以內:適用新制,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按買賣價格比例退稅。
財政部新制說明另列適用出售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之自住房地。仍須依出售房地所適用的制度與要件確認。
財政部舉的例子
房地合一新制以 1,500 萬元出售、繳稅 30 萬元,再以 1,200 萬元重購:比率為 1,200 ÷ 1,500=80%,可退還 300,000 × 80%=240,000 元(24 萬元)。這是財政部舉的例子;個案仍須確認適用要件。
相關稅額與過戶費用
出售稅額可參考土地增值稅試算與房地合一稅試算;購屋相關另見契稅試算、房屋稅試算與買房過戶費用試算。
常見問題
大屋換小屋還能退嗎?
房地合一稅新制依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率計算,比率最高 100%;舊制重購價額必須超過原出售價額,大屋換小屋不能退稅。土地增值稅則看新購土地地價是否超過原出售地價扣掉已納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並以已納稅額為上限。仍須確認各制度的自用住宅等要件。
土地地價是成交價嗎?
不是。土地稅法第 36 條以該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準;新購土地若該次移轉課徵契稅,以該次移轉計徵契稅之地價為準。可查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不確定時請洽稽徵機關。
要多久內買?2 年怎麼起算?
土地增值稅:先賣後買,從出售土地辦好產權登記日起算 2 年;先買後賣,從重購土地辦好產權登記日起算 2 年。另一筆土地如在訂立買賣契約日起 30 日內如期申報,以立契日為準;逾期申報,以申報日為準。房地合一新制依第 14 條之 8,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日起算 2 年;先購後售亦有 2 年規定。舊制第 17 條之 2 為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 2 年內,先購後售亦適用。
買了之後多久不能賣?
土地稅法第 37 條規定,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 5 年內再行移轉,除就該次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應追繳原退還稅款;改作其他用途亦同。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8 第 3 項規定,重購後 5 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應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
預售屋可以重購退稅嗎?
依財政部預售屋說明,預售屋未完成交屋,尚無法供自住使用,不適用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優惠。
用配偶名義買可以嗎?
兩種稅不同。土地增值稅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原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賣掉配偶名下房子,再以本人名義買新房子不能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依財政部說明,可由本人或配偶名義於 2 年內重購,另須確認戶籍、居住及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等要件。
重購退稅可以申請幾次?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無次數限制;每次仍須確認適用條件。這項次數說明只針對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
- 土地稅法(L-LT):第 9、35、36、37 條
- 所得稅法(L-IT):第 14 條之 8、第 17 條之 2
- 財政部:房地合一重購退(抵)稅按比率計算(M-RATIO)
- 財政部賦稅署:新制實施前後重購自住房地(M-OLDNEW)
- 財政部:預售屋不適用重購退稅優惠(M-PRESALE)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自用住宅重購退稅有妙方(E-LVT)
本頁資料查核日期:2026 年 10 月。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布者為準。本頁是依法條整理的試算與對照,不是個案法律或稅務意見;請依個人情況確認,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或洽稽徵機關。